《洁净厂房设计规范》中空气洁净度等级
等级 |
每立方米(每升)空气中>0.5微米 |
每立方米(每升)空气中>5微米尘粒数 |
100级 |
<35´100(3.5) |
|
1000级 |
<35´1000(3.5) |
<250(0.25) |
10000级 |
<35´10000(3.5) |
<2500(2.5) |
100000级 |
<35´100000(3.5)《规范》 |
<25000(25) |
300000级 |
<35´300000(3.5)《规范》 |
<75000(75) |
环境洁净度是以环境中飘浮的微料数或生物粒子数(细菌数)来规定的一般认为前者多的环境下后者也多,但没有必然的联系。对药品生产来说,在生产环境中除了对非生命污染物——尘料要加以限制处理,还必须对有生命的污染物——微生物作出更严格的限制。
99版《规范》对厂房的洁净度级别分为100级、10000级、100000级和300000级四个等级。1000级对制药业来说不是十分必要,其在电子机械行业较普遍,>300000级的环境洁净度控制对制药业无太大的实际意义。上述四级已基本可满足各类药品、原料药的各工序生产环境的洁净要求,而与国际上GMP对厂房洁净度别划分基本相同。 |